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本制度旨在通过科学合理的管理措施,强化工作责任意识,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编及聘用的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以及临时聘用人员。
二、考勤方式
1. 电子打卡:所有员工需使用单位统一配备的考勤设备进行上下班打卡记录。
2. 签到登记:对于无法实现电子打卡的特殊情况,如外出办公或紧急任务,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报备,并填写纸质签到表。
3. 请假流程:员工因病、事假或其他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须按照规定程序申请批准后方可休假。
三、迟到早退处理
1. 每月允许三次以内(含三次)的迟到或早退现象,但每次不得超过30分钟。
2. 超过三次以上的情况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扣除相应绩效奖金。
3. 连续旷工三天及以上者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将依法依规予以辞退处理。
四、加班与补休政策
1. 工作需要加班时,应事先征得主管领导同意并做好相关安排。
2. 加班时间原则上不超过法定标准,确因特殊任务必须延长工作时间的,需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批。
3. 员工完成额外工作任务后可享受同等时长的带薪补休。
五、监督机制
1. 各部门设立专职考勤员负责日常统计和核查工作。
2. 单位办公室定期对各部门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
3. 对于弄虚作假、恶意逃避考勤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如有未尽事宜,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补充完善。希望全体同仁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发展环境!
以上为《政府机关考勤制度》全文,请各位同事认真阅读并自觉遵守相关规定。让我们携手努力,共创更加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