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寄养人):___________
乙方(寄养服务提供方):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希望在特定时间内将其宠物寄养于乙方提供的场所,并且乙方同意接受该寄养任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寄养期限与地点
1. 寄养期限为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 寄养地点位于乙方经营的宠物寄养中心,地址为___________。
二、寄养费用及支付方式
1. 寄养费用总计人民币________元整。
2.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额寄养费用。
3.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提前接回宠物,则已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若乙方原因无法履行寄养义务,则乙方应全额退还已收取的费用。
三、宠物健康状况确认
1. 甲方保证所寄养宠物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或其他重大疾病。
2. 如宠物在寄养期间出现异常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措施。
四、责任划分
1. 在寄养期间,乙方负责宠物的基本生活照料,包括但不限于喂食、清洁等日常护理工作。
2. 若因乙方疏忽造成宠物受伤或死亡,乙方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但如系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五、其他约定事项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宠物转交给第三方。
2. 协议期内,甲方有权随时查询宠物状况,但须提前一天预约。
3.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六、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附则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以上条款仅为示例性质,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具体内容。建议在签署正式文件前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