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为进一步规范税收管理,提升税务服务水平,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决定对普通发票进行换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换版范围
本次换版适用于湖北省范围内使用的各类普通发票。具体包括增值税普通发票、通用机打发票以及定额发票等。
二、换版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为新旧发票并行使用过渡期。自2024年1月1日起,所有旧版发票将停止使用,纳税人需全面启用新版发票。
三、新版发票特点
1. 防伪技术升级:新版发票采用了先进的防伪技术,提高了伪造难度,确保发票的真实性。
2. 信息更完善:新增了二维码功能,方便纳税人通过扫码验证发票真伪及查询相关信息。
3. 设计更简洁:优化了版面设计,使发票更加清晰易读。
四、操作指引
1. 纳税人可前往当地税务机关领取新版发票;
2. 已领用旧版发票的纳税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库存清理,并按规定申领新版发票;
3. 使用电子发票的纳税人应确保系统更新至最新版本,以支持新版发票的开具与接收。
五、咨询方式
如有疑问或需要帮助,请联系当地国家税务局或拨打服务热线12366。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相关问题。
感谢您对湖北国税工作的支持与配合!我们期待与您共同维护良好的税收环境。
特此公告。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2023年10月15日
以上内容旨在向广大纳税人传达政策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请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安排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