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公司车辆的安全运行,延长车辆使用寿命,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册车辆的日常保养与维护管理。
第三条 车辆保养应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定期检查、及时维修,确保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二章 保养职责分工
第四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车辆保养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情况。
第五条 各部门负责人需配合综合管理部门做好本部门车辆的保养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车辆的日常检查和记录工作。
第六条 驾驶员作为车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驾驶车辆,认真履行出车前、行车中及收车后的检查义务。
第三章 日常保养要求
第七条 出车前检查:驾驶员应检查车辆外观有无损伤,轮胎气压是否正常,油液位(机油、冷却液等)是否充足,灯光信号是否完好有效。
第八条 行车途中注意观察仪表盘指示灯状态,一旦发现异常立即停车检查并报告相关部门。
第九条 收车后保养:清洁车身内外部;检查并补充燃油、润滑油、制动液等消耗品;锁好门窗以防盗窃或损坏。
第十条 定期专业保养:按照厂家推荐的时间间隔或者行驶里程数安排专业机构进行深度保养服务,包括更换易损件、全面检测系统性能等项目。
第四章 维修管理
第十一条 若发生故障需要修理时,驾驶员应及时向所在部门汇报,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经批准后送至指定维修点处理。
第十二条 维修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财务部门根据实际发生额核算报销。
第十三条 维修完成后,由综合管理部门组织验收,确认修复效果符合标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五章 监督考核
第十四条 综合管理部门定期对各部门车辆保养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评估,并将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畴。
第十五条 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措施,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一年,在试行期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完善后再正式施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以上就是关于《车辆保养管理办法(暂行)》的内容概述,希望每位员工都能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好我们宝贵的公共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