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请假行为,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请全体员工认真阅读并遵守。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及试用期员工。
二、请假类别
1. 病假:员工因身体不适需要就医或休养时可申请病假。
2. 事假:员工因个人事务需要处理时可申请事假。
3. 婚假:员工结婚时可申请婚假。
4. 产假/陪产假:女性员工生育期间可申请产假,男性员工配偶生育时可申请陪产假。
5. 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时可申请丧假。
6. 年假: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假。
三、请假流程
1. 员工需提前填写《请假申请表》,注明请假类型、时间、理由等信息,并提交给直接上级审批。
2. 直接上级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3. 若请假时间较长或涉及特殊事项,还需经过人力资源部门复核批准。
4. 批准后的《请假申请表》由人力资源部备案存档。
四、请假期限
1. 病假:根据医生证明确定具体天数,原则上不超过一个月。
2. 事假:单次不超过三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十五天。
3. 婚假:三天,符合晚婚条件的可延长至七天。
4. 产假:顺产为九十八天,难产增加十五天;多胞胎每多一个婴儿增加十五天。
5. 陪产假:十五天。
6. 丧假:三天,外地奔丧可适当延长。
7. 年假:每年五天,每增加一年工龄增加一天,最多不超过十五天。
五、薪资待遇
1. 病假期间工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2. 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3. 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期间工资照常发放。
4. 年假期间工资照常发放。
六、其他规定
1. 员工请假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2. 如遇紧急情况无法事先请假,应尽快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上级,并在事后补办手续。
3.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以上即为《公司员工请假管理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希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联系人力资源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