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差旅费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财务处对现行差旅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次调整适用于本单位全体职工因公出差期间所发生的交通、住宿、补助等相关费用。凡涉及差旅报销的人员,均需严格遵守本规定。
二、差旅标准调整
1. 交通费:按照实际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标准执行,严禁超标乘坐。
2. 住宿费:根据出差地点不同,设定不同限额标准,具体详见附件《差旅费标准明细表》。
3. 伙食补助与市内交通补助:按日计算,标准依据出差地级别进行区分,确保合理合规。
三、报销流程优化
为提升工作效率,简化报销手续,自即日起,所有差旅费用报销需通过单位内部系统提交电子申请,并附相关票据及审批单。各科室负责人须认真审核,确保资料真实有效。
四、监督管理
财务处将定期开展差旅费使用情况检查,对存在虚报、冒领等违规行为的,将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实施时间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请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5年4月5日
(附:差旅费标准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