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公司员工的请假行为,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生产运营,提高企业管理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公司请假制度管理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及劳务派遣人员。
一、请假类型
1. 事假:员工因个人事务需暂时离岗,应提前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2. 病假:员工因身体不适或患病需要休息治疗的,须提供相关医疗证明。
3. 婚假:员工结婚可依法享受一定天数的带薪假期。
4. 产假/陪产假: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女员工可享受产假,男员工可享受陪产假。
5. 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时,可申请一定天数的带薪假期。
6. 年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享有带薪年假,具体天数按国家规定执行。
7. 调休:因加班或特殊安排而产生的补休时间,需提前报备并经审批。
二、请假流程
1. 员工请假需提前填写《请假申请表》,注明请假事由、起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2. 请假申请须经直属上级审批,如涉及较长假期或特殊事项,需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 紧急情况无法提前请假的,应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或短信向主管报告,并在事后补交请假手续。
4.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未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三、请假审批权限
1. 员工请假一天以内,由部门主管审批;
2. 请假超过三天但不超过七天,需经部门主管及分管领导共同审批;
3. 请假超过七天的,需报总经理审批;
4. 高层管理人员请假,需报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
四、请假期间的薪酬待遇
1. 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2. 病假期间按国家规定支付基本工资,超出部分根据公司政策执行;
3. 年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均为带薪假期;
4. 调休期间不计发工资,但可在后续工作时间内进行补班。
五、其他规定
1. 员工请假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公司有紧急事务时能及时联系。
2. 请假期间如遇公司重要任务或项目需要,员工应积极配合,服从工作安排。
3. 对于长期病假或特殊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并视情况调整岗位或安排其他工作。
4. 员工违反请假制度或弄虚作假的,公司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六、附则
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制度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2. 本规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公司名称
发布日期:2025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