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公司员工的出勤行为,提升工作效率与组织纪律性,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公司员工考勤管理规定规章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及临时聘用人员。
一、考勤方式与时间安排
1. 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制,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9:00至下午18:00,午休时间为12:00至13:00。
2. 员工应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勤。
3. 考勤采用电子打卡与签到相结合的方式,员工需在上班前及下班后完成打卡记录。
二、请假与休假管理
1. 员工因事、病或其他原因需请假的,须提前向直属上级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2. 病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证明材料,事假需说明具体事由并经审批。
3. 年假、婚假、产假、丧假等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三、迟到、早退与旷工处理
1. 迟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视为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按旷工处理。
2. 旷工一天者,扣发当日工资;连续旷工三天及以上者,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降薪或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3. 每月迟到、早退累计超过三次者,将影响年度绩效考核结果。
四、加班与调休
1. 因工作需要安排加班的,员工应积极配合,加班时间应如实记录。
2. 加班后可申请调休,调休需提前报备并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3. 非特殊情况,原则上不接受事后补假申请。
五、考勤监督与责任
1. 各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本部门员工考勤情况的日常管理与监督,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全公司考勤情况进行统计与核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对于违反考勤规定的员工,公司将依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责任。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 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通过严格执行本《公司员工考勤管理规定规章制度》,公司将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