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明确家长与幼儿园在儿童安全方面的责任,保障幼儿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特制定本《幼儿园儿童安全责任书》。本责任书旨在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落实园方的管理职责,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的成长环境。
一、家长责任
1. 家长应积极配合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如实提供幼儿的基本信息和健康状况,如有特殊疾病或过敏史,应及时告知园方。
2. 家长应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培养孩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自我保护能力,避免因疏忽大意而引发意外。
3. 送接幼儿时,家长应亲自到园接送,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接送,如需委托,须提前通知班主任并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4. 家长应关注孩子的心理变化,及时与老师沟通,发现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联系园方,防止事态扩大。
5. 家长应遵守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不随意进入教学区域,不在园内吸烟、喧哗,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
二、幼儿园责任
1.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确保园内设施设备安全可靠,不留隐患。
2. 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关注幼儿在园期间的行为表现,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3. 幼儿园应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执行接送制度,确保幼儿出入安全,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园内。
4. 幼儿园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其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 对于突发事故,幼儿园应在第一时间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通知家长,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三、其他事项
1.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家长签字即表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履行相应责任。
2.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家长与幼儿园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通过本责任书的签订,希望家长与幼儿园能够密切配合,共同承担起保障幼儿安全的责任,为孩子们创造一个更加安全、温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幼儿园(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
家长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