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历新年的临近,大家最关心的莫过于春节放假的具体时间安排。为了方便广大职工合理安排假期生活和工作计划,现将2017年春节假期的相关安排公布如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相关通知,2017年春节法定节假日为正月初一至初七,共7天。具体调休安排如下:
- 1月27日(星期五):除夕,放假1天;
- 1月28日(星期六):正月初一,放假1天;
- 1月29日(星期日):正月初二,放假1天;
- 1月30日(星期一):正月初三,放假1天;
- 1月31日(星期二):正月初四,放假1天;
- 2月1日(星期三):正月初五,放假1天;
- 2月2日(星期四):正月初六,放假1天;
此外,为便于调休,1月22日(星期日)、2月4日(星期六)上班,以保证正常的作息节奏。
需要注意的是,春节假期期间,部分单位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建议员工提前与所在单位确认具体的放假及值班安排。
同时,提醒大家在节日期间注意安全,合理安排出行计划,避免人流高峰带来的不便。希望广大民众能够度过一个愉快、祥和的新春佳节。
如需了解更详细的假期信息或相关政策解读,可关注政府官方网站或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