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财产安全,规范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维护、处置等流程,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纳入固定资产核算的实物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机器设备、办公设备、车辆、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等。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相关管理工作。
二、管理职责
1. 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账务核算、折旧计提及价值管理;
2. 行政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分配、日常维护及报废处理;
3. 使用部门负责资产的保管、使用和报告,确保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三、固定资产的分类与确认
固定资产按其用途和性质分为以下几类: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设备及家具
- 其他设备
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为:单位价值在一定金额以上(如人民币5000元),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形态。
四、固定资产的购置管理
1. 固定资产的购置需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2. 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优先选择性价比高、质量可靠的供应商;
3. 购置完成后,由行政部组织验收,确认数量、规格、质量符合要求后方可入库。
五、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维护
1. 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资产处于良好状态;
2. 对于大型或精密设备,应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并定期进行保养;
3. 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损坏或故障,应及时上报,不得擅自修理或拆卸。
六、固定资产的调拨与转移
1. 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调拨时,须填写《资产调拨单》,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办理手续;
2. 调拨过程中应确保资产完好无损,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七、固定资产的盘点与清查
1.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2. 盘点结果由财务部汇总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对于盘亏、盘盈或毁损的资产,应查明原因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八、固定资产的报废与处置
1. 固定资产因老化、损坏、技术落后等原因无法继续使用时,可申请报废;
2. 报废申请需附详细说明及评估报告,经审批后方可执行;
3. 报废资产应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防止资产流失或造成安全隐患。
九、附则
1.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通过本办法的实施,旨在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固定资产管理体系,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和资产利用率,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