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某氏之鼠】永某氏,乃一乡野之人,性喜养畜,尤爱鼠。其宅中多鼠,不以为患,反视若珍宝。世人皆笑其愚,然永某氏自得其乐,常言:“鼠虽小,亦有灵性。”
每逢夜深人静,永某氏便独坐灯下,观鼠嬉戏于案几之间。鼠群或跃、或窜、或伏,姿态各异,似有灵性。永某氏常以米粒为食,引鼠前来,彼此相安无事。久而久之,鼠亦知其意,不惊不扰,仿佛与人共处一室。
邻里闻之,皆叹其奇。有老者曰:“鼠乃害物,岂可养之?”永某氏笑而不答,只顾低头抚鼠。其妻见状,亦不解其意,然见其心安,便不再劝。
数年之后,永某氏年迈,家中鼠群渐多,已非一人所能养。一日,鼠群忽乱,奔走如风,竟将屋内器物翻倒,书卷散落。永某氏惊惶失措,急呼家人相助,终将鼠驱逐。
自此之后,永某氏始悟:鼠虽小,不可轻视;养之需慎,否则反遭其害。遂不再养鼠,转而种田务农,过上安稳日子。
后人闻此事,皆叹其教训深刻。鼠之性,本为贪食,若无人制,必生祸端。永某氏之误,在于宠溺过度,未识其本性。此非鼠之过,乃人之失察也。
故曰:万物皆有本性,不可因其形小而轻视。善养者,当知其性,方可长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