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江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及最高等级控制】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配置,提升专业技术岗位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和我省实际工作需要,现对江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结构比例及最高等级控制进行适当调整。此次调整旨在更好地适应新时代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的要求,推动人才队伍建设与事业发展相协调。
本次调整重点围绕专业技术岗位的结构比例、层级分布以及最高等级的设定展开。在结构比例方面,将结合不同行业、单位的职能特点和发展需求,合理优化高、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之间的比例关系,确保岗位设置更加符合实际工作需要,避免结构性矛盾和资源浪费。
在最高等级控制方面,将根据不同事业单位的规模、业务范围和专业技术水平,科学设定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任职等级,防止出现“超职数”、“超级别”等现象,确保岗位管理的公平性和规范性。
同时,此次调整还强调了动态管理和分类指导的原则。各事业单位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岗位设置方案,并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各级人社部门也将加强对岗位设置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通过此次调整,将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灵活性和适应性,为专业技术人才提供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助力全省事业单位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