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休息室管理规定】为保障医护人员在工作期间的合理休息与良好身心状态,提升医疗服务效率与质量,现制定本《医生休息室使用规范》,请全体医务人员严格遵守。
一、使用对象
本休息室仅限医院在职医生及护士使用,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实习医生、进修人员需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使用。
二、开放时间
休息室每日开放时间为上午8:00至晚上22:00,节假日根据实际安排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使用时间,须提前向管理部门报备。
三、使用规则
1. 保持室内整洁,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使用后请自觉清理个人物品。
2. 禁止在休息室内大声喧哗、播放音乐或进行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3. 禁止在休息室内吸烟、饮酒或食用气味较重的食物。
4. 使用电器设备(如微波炉、饮水机等)时应按照操作说明进行,严禁私拉电线或超负荷用电。
5. 严禁携带宠物进入休息室,确保环境卫生与安全。
四、秩序管理
1. 每次使用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避免长时间占用资源。
2. 若多人同时使用,应轮流使用,保持礼貌与尊重。
3. 如发现设施损坏,应及时上报后勤部门,不得擅自维修或拆卸。
五、安全与责任
1. 所有使用者应对自身行为负责,因不当使用导致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2. 禁止将个人物品长期存放于休息室内,离开时请带走所有随身物品。
3. 发现安全隐患或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
六、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医院行政管理部门所有。如有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并适时修订。
通过规范使用医生休息室,不仅能提升医务人员的工作舒适度,也有助于营造一个文明、有序、高效的医疗环境。希望每位医护人员都能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