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资产管理制度.】为规范幼儿园资产管理,确保园内各类资产的安全、合理使用和有效维护,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资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所有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及无形资产的管理。
2. 幼儿园资产包括:教学设备、办公用品、图书资料、家具电器、玩具教具、校舍设施等。
3. 资产管理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二、资产管理职责
1. 园长是幼儿园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资产的配置、使用、维护与报废工作。
2. 后勤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资产的登记、保管、调配、维修及清查工作。
3. 各班教师、保育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应妥善使用和保管所使用的资产,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三、资产登记与台账管理
1. 所有资产必须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完整的资产台账,内容包括: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购置日期、使用部门、存放地点、责任人等。
2. 新增资产须在验收合格后,由后勤部门统一办理入库手续,并更新台账。
3. 资产台账应定期核对,确保账实相符。
四、资产使用与维护
1. 教师和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使用资产,不得擅自外借或挪作他用。
2. 对于易损物品,如教具、玩具等,应定期检查、保养,发现损坏应及时报修。
3. 大型设备如电脑、音响、投影仪等,应指定专人负责,定期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五、资产调拨与报废
1. 因工作需要调整资产使用部门时,须经园长批准,并办理相关调拨手续。
2. 资产因老化、损坏无法修复或已无使用价值的,需填写《资产报废申请表》,经审核后方可报废。
3. 报废资产应按规定处理,严禁私自变卖或丢弃。
六、资产盘点与监督
1. 每学期末,后勤部门应对全园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盘点,核实资产数量和状态。
2. 盘点结果应形成书面报告,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园务委员会有权对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园务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通过建立健全的资产管理制度,不仅能提升幼儿园的管理水平,也能为幼儿提供更加安全、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全体教职工应共同遵守,切实履行资产管理职责,为幼儿园的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