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规章制度)】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村民生活质量,营造整洁、优美、文明的乡村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定本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
本制度适用于本村所有居民、单位及外来人员,旨在通过规范管理、全民参与,推动村庄环境卫生工作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全体村民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村容村貌。
二、职责分工
1. 村委会负责全村环境卫生工作的统筹安排、监督检查与协调落实。
2. 各村民小组组长负责本组区域内的环境卫生日常管理与监督。
3. 村民应自觉履行“门前三包”责任,保持自家门前及房后干净整洁,不乱倒垃圾、不乱堆杂物。
三、环境卫生管理内容
1. 垃圾分类与处理:村民应按照规定进行垃圾分类,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指定垃圾桶或收集点,严禁随意丢弃。
2. 公共区域清洁:村道、广场、公共厕所等公共场所由专人定期清扫,确保无积尘、无杂草、无污渍。
3. 畜禽养殖管理:养殖户应保持圈舍卫生,及时清理粪便,防止污染环境。
4. 河道与沟渠整治:严禁向河道、沟渠倾倒垃圾、污水,保持水体清洁畅通。
四、奖惩措施
1. 对积极参与环境卫生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家庭,村委会将给予表彰或适当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公开通报等处理;情节严重者,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宣传教育
村委会应定期组织环境卫生宣传活动,通过广播、宣传栏、微信群等方式,提高村民环保意识,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六、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村委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各村民小组可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结语
良好的环境卫生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基础,也是村民幸福生活的保障。希望全体村民共同努力,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建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