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更新试点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升城市功能和品质,改善居民居住环境,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开展城市更新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选取部分城市作为首批城市更新试点单位,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城市更新经验。
通知指出,城市更新是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系统性、整体性的改造方式,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城市韧性。此次试点工作将聚焦老旧城区、棚户区、城中村等重点区域,结合地方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更新方案。
在实施过程中,各试点城市需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的原则,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广泛征求居民意见,确保更新工作符合群众需求。同时,要注重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延续城市文脉,避免大拆大建,防止“千城一面”。
此外,通知还强调,各地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共建格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定期对试点工作进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为全国推广提供参考。
此次城市更新试点工作不仅是对城市发展路径的一次重要探索,也为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目标提供了有力支撑。各地应以此为契机,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城市更新模式,为建设宜居、韧性、智慧城市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