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领导小组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某项重点工作的组织协调与推进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高效有序开展,根据相关会议精神和实际工作需要,决定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
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为成员,全面负责该项工作的统筹规划、部署实施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的协调与信息报送。
二、主要职责
1. 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
2. 统筹协调各部门资源,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3. 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汇报,解决存在问题;
4. 对重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实行例会制度,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必要时可临时召开专题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1.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部署;
2. 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3. 加强沟通协作,提升整体工作效率和执行力。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