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自查自纠报告及整改措施-20211014113416】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维护辖区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单位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自查自纠工作,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
本次自查自纠工作以“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源头治理”为原则,围绕是否存在涉黑涉恶线索、是否存在行业乱象、是否存在管理漏洞等方面进行全面梳理。通过内部自查、群众举报、走访调研等多种方式,广泛收集问题线索,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在自查过程中,我们重点检查了以下几个方面:
1. 是否存在与黑恶势力勾结、提供保护伞等行为;
2. 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干预正常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情况;
3. 是否存在对涉黑涉恶案件查处不力、包庇纵容等问题;
4. 是否存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处理不到位、推诿扯皮的现象。
二、存在问题分析
经过全面排查,发现目前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
1. 部分干部对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还不够深刻,思想上存在麻痹大意;
2. 个别部门在日常工作中缺乏主动排查意识,未能及时发现潜在风险;
3. 对群众举报线索的响应机制还不够完善,信息反馈不够及时;
4. 在行业监管方面还存在盲区,部分领域尚未形成有效震慑。
三、整改措施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上述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 加强宣传教育,提升思想认识
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确保扫黑除恶工作深入人心、落到实处。
2. 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
建立常态化排查机制,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一把手”负责制,确保扫黑除恶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
3. 畅通举报渠道,提升群众参与度
通过设立举报信箱、开通热线电话、建立网络平台等方式,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及时收集和处理涉黑涉恶线索。
4. 深化专项整治,打击突出问题
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
5. 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整改实效
成立专项督导组,定期对各单位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四、总结
扫黑除恶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单位将以此次自查自纠为契机,持续深化扫黑除恶工作,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不断巩固和扩大专项斗争成果,为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作出应有贡献。
(单位名称)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