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乡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信息化发展战略,全面提升辽宁省乡村地区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通知》精神,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本方案旨在通过系统性培训、实践指导和资源支持,帮助乡村教师掌握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优化教学方式,增强学生学习兴趣与自主学习能力。同时,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构建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智慧教育环境。
在实施过程中,将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实效”的原则,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学科、不同层次的教师,制定差异化的培训内容与方式。重点加强信息技术基础技能、数字化教学资源开发、在线教学平台使用、数据驱动教学改进等方面的培训。
此外,还将依托省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库,鼓励教师参与微课制作、网络教研、校本课程开发等实践活动,提升其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和创新能力。
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省教育厅将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组织保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导评估,定期开展成果展示与经验交流,营造良好的信息化教育发展氛围。
通过本工程的实施,力争在三年内实现全省乡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显著提升,为实现教育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与智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