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同仁:
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2013年春节期间的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通知精神,2013年的春节假期从农历正月初一(公历2月10日)开始至正月初六(公历2月15日)结束,共计7天。其中,农历除夕(公历2月9日)为调休日,与周末连休形成完整的假期周期。
二、工作调整
春节假期结束后,全体员工需于正月初七(公历2月16日)恢复正常上班。请各部门提前做好节后的工作安排,确保各项业务有序开展。
三、注意事项
1. 请各部门负责人妥善安排好本部门的工作交接,避免因假期影响业务进度。
2. 各位员工在节假日期间注意安全,特别是出行和家庭用电用火安全。
3.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加班,请提前向主管领导报备并申请批准。
感谢大家在过去一年中的辛勤付出,祝大家新春快乐,阖家幸福!让我们共同期待新的一年再创佳绩!
特此通知。
XX公司行政部
2013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