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因“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严管”为原则,集中力量对“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全面排查整治重点路段、重点车辆和重点时段的安全隐患,提升驾驶员安全意识和守法自觉性,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整治重点
1. 重点车辆:客运车辆、货运车辆、校车、危化品运输车辆等。
2. 重点路段:事故多发路段、桥梁隧道、山区道路、城乡结合部等。
3. 重点时段:节假日、恶劣天气、早晚高峰等易发事故时段。
4. 重点违法行为:超速行驶、超员载客、超限超载、疲劳驾驶等。
三、工作措施
1. 加强路面执法。依托交警执勤点、测速设备、视频监控系统等手段,加大巡查频次,对违法车辆依法从严处罚。
2. 开展联合执法。协调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行动,形成监管合力。
3. 强化源头管理。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和健康检查。
4. 深化宣传教育。通过媒体宣传、警示教育、典型案例曝光等方式,提高群众和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5. 推进科技应用。利用大数据分析、智能监控等技术手段,精准识别高风险车辆和行为,提升执法效率。
四、工作要求
1. 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主要领导亲自部署、靠前指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 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 严格执法,公正文明。在执法过程中要坚持依法依规,做到程序合法、证据充分、处理公正。
4. 及时总结,巩固成果。专项行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五、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自即日起至年月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年月日至年月日
-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年月日至年月日
-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年月日至年月日
六、组织领导
成立“三超一疲劳”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各项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降低事故发生率,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安全、便捷的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