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提升我国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国务院近日发布《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该文件强调,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近年来,随着食品产业的快速发展和消费结构的不断变化,食品安全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一些领域仍存在监管盲区、制度漏洞和人为隐患。为此,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源头治理,健全监管体系,推动形成政府主导、企业负责、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新格局。
《决定》指出,要全面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全过程质量追溯体系。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实施精准防控,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法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惩处食品安全犯罪行为。
同时,文件提出要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力度,完善市场准入机制,强化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重点场所的日常检查与抽检频次。推动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实现数据共享、风险预警和应急响应一体化管理。
在餐饮服务领域,《决定》要求强化对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重点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推广“明厨亮灶”工程,鼓励消费者参与监督,提升行业自律意识。此外,还应加强对网络餐饮平台的监管,规范外卖食品的配送流程,确保“最后一公里”的食品安全。
《决定》还强调,要加大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力度,提升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普及活动,引导消费者科学选购、合理饮食,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最后,文件提出要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快制定或修订相关法规标准,增强制度刚性约束力。同时,加强食品安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基层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总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是新时代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对于全面提升我国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切实筑牢食品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