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阻却事由和责任阻却事由】在刑法理论中,违法阻却事由与责任阻却事由是判断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重要依据。两者分别从“行为是否具有违法性”和“行为人是否具有责任能力”两个角度出发,对行为的定性产生关键影响。以下是对这两类事由的总结与对比。
一、违法阻却事由
违法阻却事由是指虽然行为表面上符合某种犯罪构成要件,但由于存在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使得该行为不被认定为违法。其核心在于“行为虽符合构成要件,但不具违法性”。
常见的违法阻却事由包括:
类型 | 内容说明 |
正当防卫 |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
紧急避险 | 为了避免自己或他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 |
执行职务行为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
被害人承诺 | 在特定情况下,被害人明确同意他人实施某种行为,可排除违法性。 |
这些事由的核心在于:行为虽然客观上可能符合犯罪构成,但基于社会正义或法律政策的考量,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责任阻却事由
责任阻却事由是指行为人虽然实施了违法行为,但由于缺乏责任能力或责任意识,不能对其行为进行非难。其重点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无责”。
常见的责任阻却事由包括:
类型 | 内容说明 |
未达刑事责任年龄 | 行为人未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具备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 |
精神病患者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的行为 | 在精神疾病发作期间,无法辨认或控制自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
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 | 行为人因不可抗力或没有预见的意外情况,无法避免危害结果发生。 |
过失责任的免除 |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即使行为人有过失,也可能因情节轻微而不负刑事责任。 |
这些事由强调的是行为人主观上的责任能力或责任意识的缺失,从而使其行为不具有可谴责性。
三、两者的区别与联系
比较维度 | 违法阻却事由 | 责任阻却事由 |
核心问题 | 行为是否违法 | 行为人是否具有责任 |
判断对象 | 行为本身 | 行为人 |
法律效果 | 不构成犯罪 | 不承担刑事责任 |
典型案例 | 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 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 |
两者共同点在于:都可能导致行为不被认定为犯罪,但适用条件和法律逻辑不同。
四、结语
违法阻却事由与责任阻却事由在刑法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它们体现了法律对行为与行为人之间关系的区分。理解这两类事由,有助于准确把握刑法的适用范围,实现公平正义的司法目标。在实际司法实践中,需结合具体案情,综合判断是否存在相应的阻却事由,以确保罪刑法定原则的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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