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认证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做账】在企业日常税务处理中,进项税额的抵扣是一项重要的会计事项。但当某些情况下,已认证抵扣的进项税额需要进行转出处理时,企业需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调整账务,确保税务合规。
一、什么是“已认证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
“已认证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是指企业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已认证抵扣后,因发生政策规定的情形(如用于免税项目、集体福利、非应税项目等),导致原本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不能再继续抵扣,必须从可抵扣进项税额中转出,并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的过程。
二、常见的进项税额转出情形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需要进行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况:
| 序号 | 转出原因 | 举例说明 |
| 1 | 用于免税项目 | 如企业销售免税商品,购入的原材料所含进项税不能抵扣 |
| 2 | 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 如员工食堂采购食材,不得抵扣进项税 |
| 3 | 非应税项目 | 如企业将部分资产用于非应税业务,相关进项税需转出 |
| 4 |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项目 | 简易计税方法下不得抵扣进项税 |
| 5 | 发生非正常损失 | 如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等造成的损失,不得抵扣进项税 |
三、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处理方式
对于需要转出的进项税额,企业应根据实际发生情况进行账务调整,通常做法如下:
1. 确认转出金额:根据发票金额和税率计算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2. 冲减原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 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如果该进项税额属于成本类支出,可直接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管理费用”等科目。
示例:
假设某企业购买一批原材料,价款为10,000元,增值税率为13%,已认证抵扣进项税额1,300元。后发现该批材料用于员工食堂,需进行进项税额转出。
会计分录如下:
-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300元
-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00元
若该材料已计入成本,则还需:
- 借:管理费用/主营业务成本 1,300元
-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300元
四、注意事项
1. 及时性:一旦发现需转出的情形,应及时进行账务调整,避免税务风险。
2. 准确性:准确计算转出金额,避免多转或少转。
3. 合规性:遵循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相关规定,确保税务合规。
通过合理处理已认证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企业不仅能够规范财务核算,还能有效防范税务稽查风险,提升整体税务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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